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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 11: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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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电视,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公益事业,但现在,广电部门却用我们纳税人的钱,制作好产品后再卖给我们,并假以法律和政权的力量来执行他们的霸王决定,完全无视老百姓的利益。想来,让人心寒。很多国家,早已把卫星电视节目免费提供给自己的人民看,韩国甚至连网络使用等都已不向自己的国民收取分文。
卫星电视,本为公益的事业,但在如此高昂的收费面前,还谈何公益,倒是成了收费事业、敛财事业,敲诈老百姓的事业。我不知道,在老百姓被剥夺免费收看卫星电视的权利后,广电部门能够敛得多少收视费,从而满足自身的部门利益。当然,也有可能依然很少有老百姓,愿意花高昂的代价,去购买本该属于自己的观看卫星电视的权利
也就是说,卫星电视只属于少数人,它将广大普通百姓拒之门外。这不仅违背了国家发展卫星电视事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初衷,也造成卫星电视资源的极大浪费。而更为严重的是,广电部门的行业形象,也必然在人民心中大打折扣,甚至严重消弱政府的公信力,因为一个对它的人民动辄以金钱为交换条件的政府,如何能给人民以希望
他们本就是奔着老百姓的腰包来的。于是他们加密节目,让你老百姓看不到,逼着你掏钱给他们,买回本就属于自己的收看电视的权利。并美其名云“为控制‘山寨小锅’的泛滥”,然而即便理由再充分,也难以掩盖其剥夺老百姓看电视权利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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