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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高压电工证的人从事低压电工的工作,算“持证还是未持证”?

2019-8-18 09:01| 发布者: 维修迷| 查看: 154| 评论: 0

摘要: 近期,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工作,有位勤于思考的学员问了个有趣的问题: 持有高压电工证的人从事低压电工的工作,算“持证还是未持证”? 还有高压、低压电工两种工种可以相互兼任吗? 答案是否定的。 或许有 ...

  近期,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工作,有位勤于思考的学员问了个有趣的问题:

     持有高压电工证的人从事低压电工的工作,算“持证还是未持证”?

     还有高压、低压电工两种工种可以相互兼任吗?

     答案是否定的。

     或许有人说,怎么会不是呢?

     现场工作实际中,这算什么问题,电工“一专多能”干的活还少吗?

    何止高压、低压电工兼职开展,甚至高处、起重、焊接的活都干了,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

     虽然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承包商的工作中,我们或许都会有“基层干活的工人不容易”的善心,往往习惯性默认“持证人员”多多干活,高压电工干低压的活、高处作业人员干电工的活、电工干焊接气割的活,似乎早已“司空见惯”,在于习惯成自然。

     那么,这样的干法,究竟有什么隐患?

     长期以来,我也一直有这个“心结”:什么样的资格才算“持证”?电工“一专多能”为何不可?类似的问题,甚至有人常常让我说出个所以然来,我往往只能有法律规程不允许来搪塞。究竟为什么很难详细解释,这样的问题常常让我陷入沉思。直到最近看到的几个官方调查报告,解开了我的心结:
     就在近日,一则“老电焊工”无证上岗,出事故终被行拘”的爆炸性新闻轰动工友圈:原来,有着8年电焊工作经验的“老电焊工”因没有按照操作规程对现场可燃物进行清理,电焊时焊渣引燃下方泡沫板,“违章电焊”导致火灾发生且“无证上岗”,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作业人员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巨大代价。
     无独有偶!大家或许对刚刚过去的4人死亡2人受伤的“4.12”风机坍塌事故仍然记忆犹新:事故调查报告显示,检修单位“违反特种作业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为什么这样说?原来风机维护人员只取得高处作业证开展风电维护工作(电工作业),属于“违章作业且涉嫌违法”。因此要求,“特种作业人员(风机维护人员)应同时取得高处作业证和(高、低压)电工作业。”
     而去年的一起“10.4”3名作业人员被电弧灼伤事件”总是在脑海中挥之不去:3名作业人员因扩大作业范围,违章作业而导致触电灼伤!事件调查显示,事件直接原因是“2名作业人员(持有低压电工证)直接使用普通万用表(量程1000V)对10kV联络开关051A柜内裸露带电的出线侧电缆进行测量,造成短路产生电弧,灼伤人员。”而事件定性为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管理混乱,属于违章作业,什么又这样说?
     原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规定,“高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而“低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低压电工资格证,从事高压等级电器设备检修工作,属于违规,开展相关作业,当然属于违章。


     类似事故事件,剑指“无证上岗”,为我们的日常作业敲响了警钟!这样看来,我们认为的“理所当然”其实是暗藏祸端,不出问题“算您技术牛,艺高胆大”,出了事,全是“胆大妄为,违章作业”!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看来 不同工种见交叉作业,持一个证干活,属于“未持证上岗”,不但严重违章,而且涉嫌违法;
     看来,习惯成自然的意识和作法,背后也隐藏深深的危机,也在提醒我们知法学法、遵章守纪的意义,不为别的,就为最大限度的保护每位作业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免受伤害!
     最后还是忍不住再问问“一线的老工人、老师傅们”:您持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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